解析:
保险拒绝理赔的情况可分为如下场景进行申诉:
首先,当商业保险的保险公司以缺乏合理依据为由拒绝给予理赔时,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有权采取以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一)建议先尝试与保险公司进行透明沟通,进而达成和解协议。
(二)如双方均信任的第三者或者基层调解组织能够介入调和,则可以按照其指引申请相应的调解服务。
(三)如保险合同中已有明确的仲裁条款,那么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应向该仲裁机构提出仲裁请求。
(四)若无法通过以上途径解决问题,便可直接诉诸于当地人民法院。
(五)另外,将申诉事项提交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进行投诉也是可行的选择之一。
其次,对于社会保险中的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拒绝理赔(仅限于工伤赔偿)的情况,劳动者同样拥有多种维权方式:
(一)劳动者可以选择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同时也可以寻求工会或者其他第三方机构的协助,共同与用人单位展开协商工作。
(二)劳动者还可以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基层人民调解组织、或者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提出调解申请。
(三)如果劳动者感到孤立无援,可以向工会寻求帮助,工会将会代表劳动者出面争取权益,用人单位必须对此进行认真研究并给出回应。
(四)在一年内的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期内,劳动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
(五)在经过劳动仲裁程序之后,若对裁决结果仍不满意,劳动者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除上述途径外,还有其他合法的维权手段可供选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