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工伤鉴定达到十级伤残等级后所获得的赔偿款项,其具体金额有明确的规定如下:
第一,一次性的伤残补助金,额度为工伤员工本人七个月的工资;
其次,另外还包括一次性的工伤医疗补助金与一次性的伤残就业补助金,它们各自的标准则是以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别的地方人民政府具体制定为准。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
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