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以非法手段将他人囚禁,并在之后要求对方支付钱财,则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应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等惩罚。
如在此过程中还存在诸如殴打、侮辱之类恶劣行径,就应按照情节严重程度对此行为进行从重处理。
然而,若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意图发生转变,由原本的非法拘禁演变为以勒索财物为目的,那么他的行为便有可能被认定为绑架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