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非法查询他人身份证明以及个人信息被视为严重违法行为,严重侵犯了受害者的隐私权益。
在此,隐私权益主要涵盖四个方面:
个人生活自由权、个人生活情报保密权、个人通讯秘密权和个人隐私利用权。
对于任何侵犯他人隐私权益的行为,我们都应将其视为侵权行为。
若未产生特定的不良后果,侵权方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通常情况下,此类行为并不构成刑事犯罪,无需对行为人进行刑事处罚或判刑。
然而,如存在诸如偷窥、偷拍、窃听以及散播他人隐私等恶劣行径,则可能面临五天以下的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较为严重者,将被处以五天至十天的拘留,同时还可附加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隐私权。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