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目前离婚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如果是协议离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第一款,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如果一方离婚另一方不同意,可以申请诉讼离婚,夫妻双方可以通过诉讼方式离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可以提交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促使人民法院判决准予离婚。
婚姻存续期间所得一般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参与离婚财产分割,一般是平均分配,双方需要对车子价值进行估算,然后协商约定车子归哪一方所有,要车子的一方按价值的一半向对方支付款项。协议不成的,法院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无过错方权益进行分配。即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我们是专业的婚姻家庭团队,如果您有需要,欢迎电询来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