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意图通过行贿手段获取不当利益的行为人来说,若其向在职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达到了100万元人民币的程度时,则此种行为将被视为行贿罪的情节严重情况,并可能面临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法律处罚。
此外,还存在一种更加直接的行贿行为,即向国家公职人员提供财物以换取不正当的利益。
在经济活动中,如果有人违反了国家相关法规,向国家工作人员提供财物,且数额较大,或者以各种名义向他们支付回扣或手续费,那么这种行为也会被判定为行贿。
然而,如果某人因为受到勒索而被迫向国家工作人员提供财物,但并未从中获得任何不正当的利益,那么这种行为就不能被认定为行贿。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九十条
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其中,犯罪较轻的,对侦破重大案件起关键作用的,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