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侵占罪由犯罪行为发生地的基层人民法院依法行使管辖权;
若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进行审判更为合适,那么亦可将其纳入管辖范围之内。
对于多个同等级别的人民法院均享有管辖权的案件,应由最先受理该案的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基层人民法院负责审理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则不在此列。
刑事案件原则上由犯罪行为发生地的人民法院行使管辖权。
然而,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进行审判更为适宜,也可将其纳入管辖范围之内。
在处理多个同等级别人民法院均享有管辖权的案件时,应首先考虑由最先受理该案的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如有必要,可以将案件移送到主要犯罪行为发生地的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十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
《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
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
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