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我国,协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简称“帮信罪”)的入罪门槛较高,具体包括:
首先,所涉及的支付结算金额应达到二十万元人民币以上;
其次,违法所得数额应在一万元人民币以上;
此外,还需要通过投放广告等手段向犯罪分子提供资金支持,且该笔资金需达到五万元人民币以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于那些明知他人正在利用信息网络进行犯罪行为,却依然为其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便利条件的人,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刑事处罚,同时可能会被处以罚金。
在司法实践中,以下几种情况通常会被认定为“情节严重”:
第一,为三个及以上的犯罪对象提供了帮助;
第二,支付结算金额超过二十万元人民币;
第三,通过投放广告等方式向犯罪分子提供资金支持,且该笔资金达到五万元人民币以上;
第四,违法所得数额在一万元人民币以上;
第五,在过去两年内曾经因为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协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而受到过行政处罚,但之后又再次协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
第六,被协助对象实施的犯罪行为导致了严重的后果;
第七,其他符合“情节严重”定义的情形。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