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新修订并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中,针对受贿行为所涉及到的豁免以及刑事责任消除等情况,有明确而详尽的具体规定如下:
首先,在情节较为轻微并对社会产生的危害程度相对较低的案件之中,判定为非犯罪行为,予以处理;
然则,若是犯罪事件发生之后,依据国家法律所设定的追诉期限已经超过了法定的时间限制,那么司法机关便可依法取消该犯罪者应承担的刑事责任;
再者,倘若得到国家特别制定的赦免令,也可以依法对其刑罚予以豁免;
最后,如果其他相关法律对于此类案件有赋予权能豁免其刑事责任的条款,同样也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来执行。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