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政府部门宣布对该事件的处理结果为危险驾驶以及妨碍公务两重罪名的认定。依据中国相关法律明文规定,任何个人或团体在面对国家机关人员依法履行职务时,不得以暴力、威胁等手段进行阻挠,否则将面临刑事责任追究。对于恶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及公安机关实施国家安全工作任务者,应处以为期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罚金的处罚。若行为人采取暴力袭击方式对抗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则将被判处为期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的刑罚;而对于那些使用枪支、管制刀具,甚至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极端手段,严重危害他人生命安全的犯罪分子,其刑期将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妨害公务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