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盗窃行为被认定为一种刑法意义上的犯罪类型,即我们常说的刑事案件之一。
2、关于盗窃罪的成立条件,必须具备下列两个特征:
其一是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故意,其二是实施了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如果一个人实施了以上述方式盗窃公私财物,且该行为达到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程度,那么便符合了盗窃罪的构成要件。
根据法律规定,对于实施上述盗窃行为后,实际获得的赃款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进行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人,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刑罚,同时还可能被判处罚金。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盗窃者盗窃的是自己家中的财物或者近亲属的财物,通常情况下可以不按照犯罪处理;但是,如果确实存在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必要,在处理这类案件时,也应该与在社会上作案的情况区分开来。在这种情况下,需要综合考虑盗窃金额、盗窃次数、主观恶意程度以及亲属的态度等多个因素进行判断。特别值得关注的是,家庭成员或亲属的态度往往是决定是否追究刑事责任的关键因素之一。尽管在家庭成员及亲属之间发生的盗窃行为已经达到了普通盗窃数额较大或巨大的规定标准,但若无其他严重情节,一般可不作为犯罪处理。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