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于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以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家属或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所聘任的律师提出申请进行取保候审的工作流程,公安机关应在收到申请后的七个工作日内给予明确的回复,即批准或拒绝。若批准取保候审,则需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相应手续;如拒绝取保候审,则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并详细阐述拒绝的原因。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