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您遇到的情况中,如果因填写错误的银行卡号导致贷款未能到账,原则上您并未实际收到贷款金额,因此在没有实际收到贷款的情况下,贷款公司通常无法要求您偿还贷款本金及相应的利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这里的前提是借款人实际上已经收到了借款。
综上所述,在您的情况下,建议不要轻信所谓的“冻结”需要额外费用解冻的说法,并且不要支付任何额外费用。如果对方坚持要求支付,建议及时与警方联系,进行报案,并寻求法律援助,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您可以要求贷款公司提供具体的贷款到账证明,确保所有操作都有确函的法律依据和书面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