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刑事拘留案件中,是否进行逮捕主要受到侦查部门的调查进展及相关证据状况所左右。通常而言,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为37日,在此期间,侦查部门将会对案件进行深入调查并进行综合分析,进而决定是否给予逮捕的处分。若侦查部门认为确有必要实施逮捕,则需要在拘留期结束之前向当地人民检察院提交逮捕申请,请求其批准逮捕。而人民检察院在收到该申请之后,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做出相应的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