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争议标的(亦可称为计算基准)的精确计算比例如下所示:对于争议标的价值在人民币10万元以内的情况,我们将按照8%-10%的固定比例收取费用,且该笔费用最低应不小于人民币5000元;对于争议标的在人民币10至100万元之间的情况,我们会按照6%-7%的比例收取费用;对于争议标的在人民币100至500万元之间的情况,则会相应地降低收费,采取5%的比例收取;而针对争议标的在人民币500至1,000万元之间的案件,我们依然保持5%的比例收取;当争议标的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并在人民币5,000万元以下时,我们的收费比例仍为1%;
最后,对于争议标的达到或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案件,我们将按照更加优惠的0.5%的收费比例收取。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对于没有财产权益争议性质的案件,例如仅涉及到解除婚姻关系的离婚诉讼案件、以及有关抚养权争夺的案件,均采用对具体案件情况进行评估并据此收费的方法处理,通常收费范围在人民币5,000至20,000元之间不等。
值得指出的是,这是依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条所规定的,律师服务收费可以参考服务内容的差异,分为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及计时收费三种主要方式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