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倘若遭到母亲误解,认为借款未予归还,借助法律手段来加以解决是至关重要的。
首先,当事人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交书面诉状,明确阐述事件背景及个人观点,以证明自身其实从未实施过借贷行为或者已亲手将借款尽数归还给对方。若在起草书面诉状过程中存有困难,也无妨选择口头方式进行起诉,相关法庭会负责将口述内容整理成笔录。
其次,倘若能证实与母亲之间尚无其他形式的债权债务关系,且支付令能够顺利送达到母亲手中,则可考虑向该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支付令申请,请求母亲偿还借款或交付有价证券。在递交的申请书中,应明确列出需要追索的款项金额以及具体事实依据、相关证据材料等详细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