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山西省范围内涉及到离婚案子女抚养费的判定依据与准则为,对于子女抚育费金额的认定,应当充分考虑到子女的实际需求、父母双方的经济负担能力以及当地的真实生活水平等因素进行合理评估并作出相应的决定。对于拥有稳定收入来源的父母而言,他们所承担的子女抚育费用一般可以按照自己每月总收入的20%至30%之间的比例来核算支付的金额。
然而,如果同时负担两个及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情形下,其支付比例则可以适当提升,不过上限通常不能超出月总收入的50%。若其中一方没有固定收入的情况,那么抚育费的具体金额评定将取决于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的平均收入情况,并参照前述规定的比例范围进行相应调整。在某些特殊情况的情况下,上述比例也可能会适当地提高或者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