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得看我们国家的《民法典》怎么说了,从第143条看来,有效的民事行为得满足三个要求,就是要有行为能力能做这个事、说的话要真是自己真心希望的、别违背法律、行政法规的说不行,还不能得罪大家都觉得不好的事。用手写字给他打张借条那个事情,关键得看看那里面写的东西能否真正反映出他把钱借给你和你想要还他钱的心思,也就是说,这得是你俩心里真实想法的写照。若是字里行间都是你俩的真实心声,而且又没犯浑去违反什么法律、行政规定或得罪大家公认的好习惯,那么,按照这个法子来看,这种借条应该就是有效的。但是,要是写出来的借条的内容不是真的,或者有违反法律规定、不讨喜的毛病,那么这个借条就失效。而且,要是借条上的内容没有写全,比如借款的理由什么的,那就可能对借条本身的真实性和完善性产生影响,从而导致法律效力上的问题。所以用手写出的借条到底算不算数,得看你具体去分析那借条上面写的内容到底真实与否、合法与否、不会让大家觉得不舒服的程度,还有就是借款和还款这些实情有没有全部写清楚。如果借条在上述这些方面做得不错,那么它就应该是有效力的。反之,如果没有达到上述那些标准,那么这个借条恐怕就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