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驾驶机动车辆需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必须持有合法有效的行驶证进行操作。
根据驾驶人员出示的驾驶证所注明的准驾类型,方可依法依规地驾驶特定型号的汽车。
同时,为了确保行车安全,驾驶员在驾驶过程中应时刻备有并妥善保管机动车驾驶证。若是发现有未随身携带有驾驶证的行为,道路交通执法机关有权暂时将相关车辆进行扣押,直至驾驶员能提供证明其具备相应行驶资格的有效证件为止,此时才可予以归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
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第九条
申请机动车登记,应当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来历证明;
(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四)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机动车登记审查工作,对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应当发放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对不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应当向申请人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发放机动车号牌或者要求机动车悬挂其他号牌,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的式样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并监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