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驾乘人员密集型道路交通活动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驾乘人员加装和使用安全座椅或安全带的完整法律要求和罚款标准如下:
首先,根据此法规,当驾驶者驾驶汽车在城市快速路等指定区域行驶时,若未遵照规定使用安全带,将被依法处以50元的罚款和扣留驾驶证分数2分。这是为了保障驾驶者自身的生命安全考虑而设立的严格要求。
其次,对于在高速公路或者除了城市快速路之外的高速公路上行驶的驾驶员而言,同样需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章制度,如规定的是如果驾驶者没有按照法律规定合理佩戴安全座椅或安全带,此时将被处以50元罚款,但同时不会影响驾驶证的分数扣除。
再次,根据此法规还有规定,当车辆行驶在高速公路上时,作为车辆的乘客却没有采取规定的安全防范措施,如未使用安全带,那么将被处以轻罚,仅需缴纳20元罚款即可。
另外,根据该条例还规定了,若是在城市范围内限速50公里以下地段驾驶机动车辆时,如果车上乘客未能正确使用安全座椅或安全带,一旦发现此类不当行为,应立即予以纠正。若是能够即时改正的,可给予口头警告的处理方式。
最后,值得特别注意的是,在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有着明文条款指出,副驾驶位的乘客也需要佩戴安全带,且此条款已经在原有法规中有了明确规定。在此情况下,所有在副驾驶位置未佩戴安全带的人员,都面临着被执勤交警处以罚款20元的处罚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