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照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之明确规定,如果男方在妻子处于孕期、生育完毕后一年以内或是早已终止妊娠并超过六个月的期限内试图提起离婚诉讼,那么除非妻子主动申请解除婚姻关系,或者法院经审理认定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的离婚请求外,否则法院将会驳回男方的诉求。因此,在男方身患疾病的特殊状况下,裁决是否准许离婚必须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全面考量。若男方的身体状况尚能支持其提出离婚请求,且无其他法律条款明文禁止离婚,那么法院将依据双方当事人的具体情况以及婚姻关系的真实状况,作出是否批准离婚的最终决定。然而,倘若男方的健康状况已经严重影响到他的日常生活自理能力,这无疑将对离婚判决的结果产生重大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