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合意解除合同之相关法律规定指出,除非双方当事人事先已经达成一致协议或者合同协议中有特别明确的规定,否则任何一方当事人都无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但如果双方当事人在履约过程中,提前就约定了解除合同的原因或条件,那么到了这些原因或条件应验之时,解除权人便可依据这些约定来解除合同。此外,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即使合同中并未做出具体约定,但只要经过双方当事人共同商议并且同意解除合同,也不妨碍其解除的效力和有效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