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你的东西被法院给封起来了,扣押住了,法官就该提醒你快点把判决书上的钱还清。如果过了这段时间你还是没动静,那法院就可以把这些给你封着的、扣着的东西拿出来卖掉。这个意思就是说,要是欠债的那个人不认账不给钱,那债权人就得找法院帮忙去查封他的东西,然后再通过卖掉这些东西的方法强迫他还钱。一般来说,要想知道别人家在哪儿,得用正规的办法,比如找公安局问问看,或者让法院帮你查查证据什么的。实际上,法院在处理这种事情的时候,也可能会通过查查那个欠债人的户口本、银行卡之类的东西,找到他家在哪儿。所以,虽然国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没有明确说怎么用身份证号查人家的地址,但是在实际操作中,法院是有权利通过正规渠道了解到这些信息的。如果你想要查到欠债人的地址,最好还是通过正规途径,去找法院申请调查取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