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您的姻亲,即您的丈夫的姐姐的配偶,在其婚姻关系延续期间,以其个人身份举债,且此项负债运用在夫妻二人的日常生活中,或是用于他们的共同生产经营活动,甚至是基于夫妻之间的共同意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这部分债务极有可能会被视为夫妻双方共同承担的责任。假如这笔债务确实被判定为夫妻共同的债务,作为姻亲的您可以考虑采取以下的程序来追讨欠款:
1.搜集证据,其中包括借款协议、资金转账记录、双方通讯内容的证据、以及证人的证词等等,这些都能证明借款的真实性及其实际用途。
2.进行协商还款,首先您可以尝试与对方就还款事项进行沟通,明确还款的时间表和具体的支付方式。
3.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如果协商无果,您可以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对方归还所欠债务。
4.申请执行,如果法院最终判决对方需偿还债务,但对方并没有按照判决书的要求履行义务,您可以申请法院对其进行强制执行。
然而,如果这笔债务并不符合夫妻共同债务的定义,或者债权人无法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债务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那么这笔债务很可能不会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此时您可能需要单独追究借款人个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