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借款方拒绝按期偿还欠款且以种种借口进行拖延,出借方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强制执行。在此过程中,出借人需提交已生效的民事判决书、裁定书或者调解书等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作为执行依据。若借款方仍拒不履行还款责任,出借人有权请求法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其中包括但不仅限于对其财产进行查封、扣押以及进行公开拍卖等方式,以确保债权人权益得以实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