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肇事逃逸者与受害人达成和解之后的处理方法如下所示:
首先,无论肇事人员与受害者之间是否达成了和解,肇事逃逸所引发的严重社会危害性及其产生的法律后果都无法掩盖与避免。
根据我国颁布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明确指出,若交通事故发生之时有人逃逸,则逃逸行为之人必须负起全责直至彻底解决此问题。
然而,若两位达成和解,往往仅局限于赔偿事宜的协商。
其次,由于肇事逃逸所触发的行政以及刑事处罚效力仍然存在,即使双方已经取得了和解,肇事者仍旧需向公安机关如实汇报并接受进一步的调查,他们可能会遭遇到包括罚款、拘留乃至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等相关处罚,甚至有可能被永久禁止驾驶。
再次,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条款,如果该逃逸行为被认定为构成交通肇事罪,那么肇事者将会受到严厉的刑事制裁,涵盖有期徒刑这类的刑罚。并且,如果因为逃逸行为而造成了人员死亡或者重伤,其所受到的惩罚必将更为严苛。
最后,尽管受害者对肇事者表示了谅解,但是这种谅解通常情况下并不足以抵消肇事者应受的行政与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