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之规定,侵占罪作为刑事犯罪的一种,其立案标准主要包括两方面内容:首先,行为人需要以不当手段擅自将合法形式下替他人所保管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并且此行为涉及数额较大;其次,行为人违反道德及法律原则,对于他人遗失或埋藏在某处的物品,未经合法程序擅自据为己有,且此行为同样涉及数额较大。关于具体的数额标准,则需参照相关司法解释进行明确。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根据本法条规定,侵占罪属于“告诉的才处理”的案件类型,也就是说,只有当受害者主动提出诉讼请求时,才能启动刑事诉讼程序。因此,若受害者决定发起自诉,并满足上述所有条件,便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交侵占罪的刑事自诉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