诽谤罪立案后的开庭审理时限
诽谤罪这一类刑事犯罪,其性质属于自诉案件范畴。当法院接收到相关起诉之后,通常会在立案之日起一个月之内启动开庭审理程序。在人民法院决定正式开庭审理此案之后,便应着手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并将人民检察院所提交的起诉书副本,最晚于开庭十日前送达给被告人及其辩护律师。在人民法院确定了具体的开庭日期之后,还需将开庭的时间与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同时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等相关人员,而传票及通知书则应在开庭三日前送达。对于涉及到公开审判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在开庭三日前预先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以及地点等信息。参照公诉案件的开庭安排,自诉案件同样需要一段时间来进行庭前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