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针对烟草业所征收的税费,除了基本的增值税,即适用17%的税率进行烟叶收购之外,主要的税收政策便是消费税,其中包含以下四种情况的不同税率规定:
1.甲类卷烟适用45%的税率;
2.乙类卷烟则适用40%的税率;
3.雪茄烟参照同为一类的卷烟,同样限定在40%的税率范畴;
4.对于烟丝而言,其计税方式采用30%的比率。
然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我国的烟草企业作为受到专卖体制严格监管的国有企业,除却上述各式各样的税收负担以外,还必须履行支付国有资本收益以及专项税后利润等相关义务。
根据当前阶段内各个烟草企业向国家财政税务部门实际缴纳的全部税费与销售额的比例数据进行核算,不难发现,我国烟草行业的综合税率已经高达惊人的6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