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贵司之快递邮件不幸遗失、损坏或者数量不足时,请确认并理解以下规则:关于未申请保价的邮件,书信类型的赔偿金额将根据本次服务费用(不包括任何额外费用)的两倍计算提供;而包裹类则根据其实际损失的价值来补偿,但最高赔偿额度不得超过本次服务费用扣除所有额外费用后的五倍。对于其他形式的损失或间接损失,我们在此明确指出,本公司没有责任予以赔偿。
第二条规定是,对于申请了保价的邮件,我方会征收保价金的百分之二作为保价费用。在邮件遗失情况下,我方将依照保价金额进行全额赔付,最高保价额度为每次单据人民币一万元整。当邮件出现丢失、损毁或短缺的情况时,我们将免收此次服务的全部费用(不包含保价等任何额外费用)。
最后需注意的是我司所不能承担责任的情况:诸如自然灾害、空难、战争、交通事故、政府行为等不可预见和不可避免的因素导致的延迟或损坏,我方对这些非人为因素导致的损失不负有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