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法庭审理阶段中,原告的代理律师依法有权向被告方进行取证。在此期间内,原先处于对立关系的双方当事人均享有向彼此索讨证据资料以及提出辩驳的权利。
值得注意的是,这些由被告方提供的证据资料亦有可能转化为原告阵营的证据。
然而,无论双方当事人如何取证,他们必须严格遵循相关的法律手续和程序,例如不得超过法律确定的时限、不容许对证据真实性的干扰、严禁触犯到法律相关规定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三十四条:
(一)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公民和组织应当给予支持和协助;
(二)公民和组织协助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受法律保护;
(三)对协助人民警察执行职务有显著成绩的,给予表彰和奖励;
(四)公民和组织因协助人民警察执行职务,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抚恤或者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