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照我国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明文规定,对于涉案当事人涉嫌构成开设赌场罪的案件,若涉及以营利为目的而为他人进行赌博活动提供便利与支持,或参与其中并累计赌资数额超过较大范畴的情况,则应对其施加短期拘留及程度较轻罚款等治安处罚措施;然而若此类行为情节较为恶劣、社会影响广泛的,依法应给予十天至十五天不等拘留期限同时处以罚金,罚金金额在五百元至三千元之间酌情判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
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