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已逾六个月仍未能执行相关事项,申请执行方有权利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这意味着,倘若法院做出裁决后,债务人未能依照裁决书所规定的内容履行其还款责任,债权人可于裁决生效之日起向法院提交申请执行书,法院应有责任自接收申请执行书之日起六个月之内执行出结果。若期限过去仍未能如期执行,债权人有权向高级别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执行,上级人民法院有权指示原有人民法院在特定期限内进行执行工作,也可以决定统一由该院自身来承担执行任务,或是指令其他的人民法院处理此项执行事宜。因此,若法院判定债务人应按照裁决书的要求偿还债务,债务人必须在裁定的期限内履行其还款义务。若债务人未能按时履行,债权人有权根据裁决书向法院提出申请执行,法院应有责任在六个月内执行完毕。若执行过程超过六个月尚未完成,债权人有权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