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没有提供户口本原件的情况下,通常无法进行身份证的补办手续。原因在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当事人需凭本人户口本前往长期居住地所在区县级行政单位的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并办理补领手续,以获取居民身份证;在申请过程中,需要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同时必须提交已有的居民户口簿作为证明文件。在获得新证件之后,原证件必须被交还给公安机关按照规定的流程及时处理。
法律依据:
《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
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对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公民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