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盗窃罪的审理中,精神病能否作为减刑依据?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八条明确指出,对于那些尚不具备完全判断与掌控自身行为能力的精神病患者进行刑事犯罪活动时,需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但同时也应考虑到减轻或从宽处理以体现人道主义原则。因此,若有精神病患者在实施犯罪行为时并未完全丧失对自身行为的判断和掌控能力,并且经过法定程序鉴定得到确认,那么在量刑方面就应该适当予以从轻或减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八条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