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倘若您的远房堂弟在广东省珠海市借贷之后未能按期偿还债务,您有权选择向位于该市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若您的堂弟长久居住在珠海市,那么珠海市人民法院就拥有对案件的司法管辖权;即便其实际住址并不在珠海市内,只要在该地区设有固定且长期居住的场所,同样能够获取珠海市人民法院的司法管辖权限。在向法院提交诉状之前,您需准备好相关的证据材料,例如借款合同、银行转账记录以及借据等,以便于证明借款行为的真实性及其具体数额。若经由法院裁定您的堂弟应当承担相应的还款责任,然而他却依然拒绝履行还款义务,您可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