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内容体系庞大且丰富。该法典共计七大章节,多达1,260个法律条款,结构严密,层次分明。其主要章节及内容包含了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最后的附则。
值得关注的是,在这繁杂的篇章构建中,第五章以婚姻家庭为主体进行详细阐述。
其中,民法典明确指出,婚姻家庭应得到国家的全方位保护,并以一系列理念性规范对于婚姻家庭的运行制定了相关要求和标准,例如:坚持婚姻自由原则、实行一夫一妻制、倡导男女平等基础上的婚姻家庭制度等。
此外,还要特别重视对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以及残疾人群体的合法权益进行全面保护。
最后,在婚姻家庭制度的广泛实施过程中,我们坚决抵制包办婚姻、买卖婚姻以及其他形式的侵犯婚姻自由的行为,杜绝借婚姻之名而收取不当财产利益,严厉打击重婚现象,绝不容忍有配偶之人与他人非法同居,避免家庭暴力的发生并防止家庭成员之间的虐待和遗弃行为。在此前提下,夫妻双方须相互忠诚、相互尊重,彼此关心爱护;而作为整个家庭中的成员个体,也应该尊敬长辈,关爱幼童,相互支持协作,共同维护平等、和谐且文明的婚姻家庭环境。
2.收养环节也是重要的一环。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收养行为要始终秉持着最大限度地保护被收养人利益的原则,确保被收养人和收养人的各项合法权益都能得到有效的保证。在此基础上,我们同样禁止以收养为幌子,实际行贩卖未成年人的违法行为。在法律关系中,亲属通常涵盖三大群体:配偶、血亲以及姻亲,其中配偶、父母、子女以及那些长期居住在同一屋檐下的其他近亲属均可纳入家庭成员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