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如驾驶员持有有效机动车驾驶证而驾驶尚未合法注册登记并悬挂号牌的摩托车上路行驶者,需接受如下处罚:其一,当事人若是能提供出该辆摩托车以及车辆对应正式车牌和购车凭证的,那么对其的惩罚标准便是较轻的,即会面临20元至200元不等的罚金同时还要扣除驾驶证中相应的积分记录;
最后,将车辆物归原主即可。其二,所骑行的摩托车除却持有驾驶证许可外,再无法出示任何与该摩托车有关的有效文件或证明的,车辆将很可能会被依法予以收缴;
此外,驾驶员还会受到吊销其所持有的摩托车类驾驶证的严厉惩罚,罚款金额则在200元以上直至2000元以下。
第三,若驾驶员持有机动车驾驶证且驾驶的摩托车已经挂有临时号码牌,这种情况下不会予以处罚。
法律依据:
《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