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交通事故发生之后,若受害方与肇事方达成了赔偿协议且已签订完毕并赔偿,但事后发生变故,受害方可能会对该赔偿协议产生不满,想要寻求法律途径解决纷争。在此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向当地司法机关提出申诉,请求法院依法予以解决。
值得关注的是,此处所述的赔偿协议并不归属于人民调解的范畴,同时也并非诉讼程序中所包含的调解环节,因此它并不具备民事合同的性质。然而,若当事人在签署赔偿协议后反悔或是已经按照协议条款履行义务后仍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那么人民法院通常会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公正裁决,并予以严格审理和妥善处理。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解决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
(一)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二)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
(三)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