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租户未经出租人许可私自搬迁其所拥有之家具物品,是否会被判定构成侵占罪这一问题,我们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深入探讨和分析。通常情况下,若租户搬离的家具确属出租人所有,并且租户带有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意图,并将这些财物强行占据为己有,并且其拒绝归还的数额达到了侵占罪的立案标准,那么这种行为就有可能被认定为侵占罪。
然而,如果租户与出租人在租赁协议中已经明确规定了家具的归属权,或者租户由于误解或疏忽,错误地认为该家具是自己的财产而进行了搬运,那么这种情况则可能不会被视为侵占罪。在对是否构成侵占罪进行判断时,我们必须全面考虑到租户的主观动机、家具的实际价值以及租户与出租人之间的有效沟通等多方面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