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代持股东应否承担公司债务风险的责任问题,需要依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和探讨。理论上说,若某位代持股东被判定确系公司真正之股东,在此类特殊情况下,他/她有可能需承担公司的债务风险责任。举例而言,在出现公司资本严重不足、股东与公司存在人格混同等现象,或者股东滥用公司以规避债务等情况时,代持股东可能会被要求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然而,倘若该代持股东能够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自己仅为名义股东,并未直接参与公司的日常运营及管理工作,且对于公司所负债务并不存在任何过失行为,那么他/她或许可以免于承担相关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一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