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当犯罪嫌疑人被依法拘留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安机关需向其亲属发出书面通知。但若存在特殊情况,如未能通知到或嫌疑人涉及危害国家安全罪或恐怖活动罪等事项,通知或许会对侦查工作产生不利影响,此时,公安机关可以不在二十四小时内通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拘留的程序】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