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挪用公司资金罪的刑期判决期限,这是需要依据犯罪行为的实际情节与涉及金额予以决定的。通常来说,如果有人擅自挪用自己所任职单位的大量资金,并且已经超过了三个月尚未归还给公司,或者虽然未到三个月之久,但是其挪用的资金数额较大且用于盈利性活动,甚至是从事非法活动的,那么将会面临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处罚。然而,如果该人挪用的本单位资金数额极为庞大,或者虽然数额较大但却未能及时归还的,那么将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至于“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等具体的定罪量刑标准,则会因应相关司法解释及具体案件的实际情况而有所差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挪用资金罪;挪用公款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