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无证驾驶的案件中,乘客通常不承担任何责任。未持有有效驾照而擅自驾驶机动车辆者,将会受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严肃惩罚,面临数额在二百元至上二千元不等,为期十五日以内的拘留处罚。在这类事件中,驾驶人员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以及相关法规的规定,如若引发重大交通事故,那么他将负有不可推卸的罪名,因此需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此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下属的交通警察在处理涉及道路交通安全违反行为的案件时,必须详细记录关于机动车驾驶人的各项数据,包括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以及所接受的行政处罚和道路交通事故具体情况等多项重要信息,同时也需要向机动车驾驶人和其所属单位、保险机构及其他相关部门全面提供上述资料以备参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