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员工在职务过程中的过失导致公司出现财务亏损时的赔偿事宜:
1.鉴于员工本人蓄意行为而对雇主造成经济上的损失,雇主有权依据劳动合同中的相关规定,向该员工提出赔偿经济损失的要求。
2.对于经济损失的补偿方式,雇主可以从员工的个人工资当中予以扣除。
然而,每月所进行的扣除金额部分应当限制在员工当月工资的百分之二十以内。
3.如果经过上述扣除之后,剩余的工资部分仍然低于当地政府所设定的月度最低工资标准,那么就必须按照最低工资标准来支付。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