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快递物品在运输途中发生破损等损害情况,且寄件人并未预先购置任何保险保障,那么保险公司往往不会对损失款项予以赔偿。之所以会出现这种状况,主要原因在于保险的本质价值在于将潜在风险进行有效转移,而寄件人在事先未进行投保的前提下,便意味着其需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经济损失。
然而,倘若快递公司具备相应的赔偿政策,或者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明确规定了快递企业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那么即便寄件人并未提前购买保险,也仍然存在着一定的可能性能够获得相应的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