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涉嫌寻衅滋事罪的立案监督流程通常包含以下七个阶段:
首先是控告与举报环节,即受害人或知情人士有义务向公安部门提交控告或举报书,明确指控寻衅滋事行为的存在及严重程度,进而期望公安机关能够启动调查程序,采取法律措施予以打击。
其次,当公安部门接收到控告或举报后,应依据相关法规进行审查判断,并决定是否正式立案展开进一步调查。
第三,若公安机关经审查认定存在犯罪事实且需追究刑事责任时,便会正式立案开展侦查工作。
第四,待公安机关完成侦查任务后,将案件移交至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起诉。
第五,人民检察院在审查案件后,如确认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则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第六,人民法院在收到公诉材料后,将依法对该案进行审理,并根据事实和证据做出最终判决。
最后,若受害人认为公安机关本应对此案立案却未予立案,或者对公安机关的立案、侦查过程持有异议,可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立案监督申请。人民检察院在收到申请后,将进行全面审查,若认为符合立案条件,将会通知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反之,若认为不符合立案条件,则会作出不予立案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