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因打架而产生的法律后果仅为轻微伤害,一般将对违法者施以治安拘留或罚款等行政处罚措施,而非考虑刑事责任。因此,在此类情况下,明确指出不会留下犯罪前科,而仅仅在公安局相应的信息库中保留相关纪录。但是,假设因打架所引发的伤害程度达到轻伤及以上标准,那么可能面临更为严重的刑事拘留处理,继而产生犯罪记录;这样将会使得当事人无法再次向当地公安机关申请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