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受贿罪与贪污罪的判决程度究竟严苛到何种地步,实在是难以一言以蔽之。我们必须依据犯罪行为的详细情况进行精准评估。通常来讲,这两大类犯罪的严重性主要取决于涉案金额、作案手法、对社会产生的不良影响及其罪犯的悔过表现等多个方面的考量因素。如果犯罪情节极其恶劣,如贪污或受贿款额数目惊人、给国家及公民带来的损害深重等,那么其面临的刑罚将必定严厉至极。但是,从法律条文的规定以及司法审判实践的角度出发,我们无法轻松地作出结论,表明哪一个罪名的判刑一定更为严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贪污罪的处罚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