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明文规定,年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才可能因诽谤行为承担相应的刑事法律责任。这是因为该法典设定了一个刑事责任年龄的起始点,即法定成年年龄为十六周岁。而对于那些年龄介于十四岁至十六周岁之间的未成年犯罪者来说,他们无法直接被判定为诽谤罪,相反地,他们将面临由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所执行的道德和教育的管束,或者接受由当地政府部门批准的福利性质的收容教养。
所谓诽谤罪,其基本特征即行为人毫无根据地捏造事实,并且以种种方式公之于众,从而恶意贬损他人的人格尊严及社会声誉。由于这些虚假信息本质上是对受害者的诋毁与恶意攻击,因此,若此类行为达到一定程度且情节严重的话,便可被定性为诽谤罪。